一、目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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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法人秉持取之於社會、用之社會之理念,辦理大專院校、高中(職),獎學金,以鼓勵嘉勉品學兼優之優秀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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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獎勵對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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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籍設於三峽、鶯歌、柑園、山佳、中庄地區就讀各公私立大學專科院校或高中、高職、在學之學生,須未享公費,具正式學籍者(獎勵對象不包括進修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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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請組別、名額、金額、成績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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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組別、名額、金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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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大學組 依序錄取 168名。
私立大學組 依序錄取 112名。
公立專科組 依序錄取 10名。
私立專科組 依序錄取 40名。
公立高中(職)組依序錄取 168名。
私立高中(職)組依序錄取 112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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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成績標準:(學年度第一學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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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大學組、公立高中(職)組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
私立大學組、私立高中(職)組學業成績達85分以上
專科組學業成績達80分以上
以上各組申請達標準以上,始可申請依成績排序錄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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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各組別錄取後獎金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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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組 每名頒發新台幣伍仟元
專科組 每名頒發新台幣四仟元
高中(職)組每名頒發新台幣三仟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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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申請辦法:(檢具證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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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檢具證件,請依序排列,紙張請對齊左上方 後於裝訂線處裝訂完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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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填寫申請表乙份。(請逕向本法人總務組索取或上網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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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評選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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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申請人數超過核定名額時,以智育 成績高低為取捨,智育成績相同時,則由董事會 審核評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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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申請獎學金之錄取核定,由本法人董事會評審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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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申請日期:每年3月16日起至3月31日止(以 郵戳為憑)逾期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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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申請地點:辦公室【三峽區長福街1號】(聯絡電話:8674-3836轉15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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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頒發日期、地點:(經審查錄取,本巖以專函通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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頒發日期:另訂。
頒發地點:會議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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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本辦法經董事會審核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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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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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表單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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